各投标人: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已于2025年3月11******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符。******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1号)第三十三条(经相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后,由招标人组织******委员会进行复核)之规定,申请由招标人建议******委员会进行复核。
******建设局
******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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