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股份企划部关于包钢股份及稀土钢板材公司持有的水、电业务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商榷函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企划部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贾涛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
包钢股份企划部关于包钢股份及稀土钢板材公司持有的水、电业务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单源直接采购
3.项目编号
do
******4.拟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do
******,包钢股份企划部关于包钢股份及稀土钢板材公司持有的水、电业务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单源直接采购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及条件说明:开展包钢股份及稀土钢板材公司持有的水、电业务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包钢股份及稀土钢板材公司持有的水、电业务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乙方按合同签订后的30日之内完成评估报告后,向甲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付款计划向乙方付款,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 | 150,000.00 | 0.00 | 含税6%。 |
5.单源直接采购的适用条件说明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
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6.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23层
7.拟商榷的时间、地点
拟商榷时间及地点:采购人自行决定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庞宏斌 0472-
****** ;
业务部长:李广美
******客服专线:
******;
************有限公司
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