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盐官镇联群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盐官镇联群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盐官镇联群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盐官镇联群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025年盐官镇联群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本项目主要对盐官镇联群村杭头区块道路进行改造提升,道路总长约669米,路面提升总面积约2559平方米。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在2.5~3.6米之间,原路面破损严重考虑破除,拓宽宽度0.4~1.5m;道路1暗管及检查井重排;道路2、3路侧加设照明,沿线增配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价约119.97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3月10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成员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7日。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 (jiaxing.gov.cn)。)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3月1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6:00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盐官镇联群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13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682937 电 话: 0573-******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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